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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稳定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近期,学院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及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对安全稳定工作多次作出安排部署。但是个别二级学院、处、室仍然重视不够、排查不细、措施不力,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稳定隐患,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安全稳定事故发生,学院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安全稳定大排查,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安全大排查

要严格落实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及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学院《关于全面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网络舆情、学生宿舍、建筑楼宇、实验实训室、建筑工地、危险区域、特种设备、食堂安全管理、校医院、门禁管理、安防设施、安全保卫、校园车辆、水源管理等14项重点内容,聚焦门、窗、玻璃、水、火、电等风险隐患点,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覆盖、全领域、全要素的安全稳定大排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挂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二、扎实整改安全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实现闭环。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原则,对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对口上报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帮助解决,真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良好秩序。

三、严肃追责问责

各二级学院、处、室务必于2023年4月2日(本周日)前,完成安全稳定大排查和隐患整改整治工作。4月3日起,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学院实验实训室、食品管理、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重要部位以及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督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督查中发现对安全排查工作走过场、问题隐患整改不严不实、防范措施不到位,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坚决筑牢校园安全稳定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