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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廉洁过节的通知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增强全院党员干部廉洁意识,让清明节更“清明”,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作风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文明祭扫和廉洁过节工作早部署、早落实。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矩,划出底线红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学院党员干部、师生员工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刻认识当前严峻复杂形势,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要求,服从组织安排,坚持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保护环境,做到文明、节俭、低碳祭扫,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款支付或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和不文明祭奠;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务,禁止在林地、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节日期间,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处室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把纪律关,杜绝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学院纪委监督检查室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精准查找“四风”问题,坚持一严到底,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从严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确保清明节更“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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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29-33137080

 

 

纪委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