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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咸阳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预算的通知》和《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2020年修订)》(咸职院字〔2020〕38号)文件,结合院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定对象及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评定对象为我院计划内全日制高职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在籍在校学生中职高职连读学生中,高职二年级学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评定依据及原则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依据我院《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2020年修订)》相关要求,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二级学院推荐出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遵照教财函〔2019〕105 号文件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审核盖章确认。对于这部分人选,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评审条件,做到宁缺毋滥。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对于二级学院所推荐的学生,在审核公示期间如发现学生不符合条件,立即取消该生的申请资格,从所在的二级学院候补学生名单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

三、评审程序及公示要求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按照“学生申请—班级评议推荐—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初评—公示—学生处初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联评—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公示—院务会审定”的评审程序依次进行。

各级公示时间分别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学生情况简要介绍,学生本人上学年学业成绩及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学生上学年获校级及校级以上奖项项目数。

公示期间进行照片采集,照片要求远景、近景电子版各一张,远景可体现公示场所,近景可清晰显示公示内容。电子照片随其他材料一并报学生处资助科。

四、送审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使用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2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成一张A4纸,不要装订。申请审批表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具体表格填写要求如下:

1.申请审批表正面除申请人签名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反面全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

2.所获荣誉栏按照大学期间所获奖励的时间先后顺序填写,颁奖单位和时间以荣誉证书为准(四栏即可,不可随意增加和删减表格)

3.“申请理由”栏200字左右,主要写在校期间学习和综合实践方面突出表现,不能以描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为主要陈述内容

4.“推荐意见”栏100字左右,“院系意见”栏30字左右;“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5.“院系意见”栏与“推荐理由”栏时间间隔至少5个工作日;“推荐理由”栏时间要在学生“申请理由”栏时间之后。

(二)二级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三)二级学院评审承诺书,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订。

)推选学生申请书(统一打印)。

)学生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单,需加盖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必修课成绩排名表。

)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综合素质学分排名表。

)二级学院评审材料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获奖栏”顺序排序。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928日中午1100前将推选学生名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简表、评审报告、公示电子照片、联评会议汇报的PPT以上资料报学生处资助科(院务楼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