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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科研重点工作的通知

按照学院科研工作安排,现就近期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

(一)学院基金项目

学院拟于10月中旬开展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请达到结题条件的主持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材料要求见附件1

1.结题材料报送截止108日,初审未通过的结题材料只能进行一次补正,请在材料退回后三日内重新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结题采取材料验收和答辩验收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不具备完成研究任务条件的项目主持人可以申请终止研究。

4.需要变更研究人员、项目绩效目标、研究时限或申请终止研究的项目主持人请于1018日前将变更申请表(科研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报送项目科。

(二)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

省教育厅拟于9月中旬集中办理科研专项变更及结题业务。变更、结题均采取在线审核方式,由主持人将业务资料上传“教育厅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教育厅专家审核通过后由项目科统一办理。请符合要求的主持人提前做好准备,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

已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主持人请于922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项目科。结题材料要求见附件3

二、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1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

1.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教育厅、咸阳市科技局等单位立项的纵向科研和社科项目;

2.咸阳职院立项的科研、社科、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博士科研基金等项目;

3.横向项目;

4.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5.上半年中期检查时受到预警的项目。

(二)相关要求

1.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报告》(科研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

2.各二级单位于927日前统一将研究进展报告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报送项目科。

三、科研成果登记工作

(一)登记范围

登记对象:学院在编在岗享受专业技术岗位津贴的专职教师(包括专职实训指导教师)及依照职称序列享受岗位津贴的行政管理人员。

成果时限:202111日至20211231

成果类别:《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积分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咸职院字〔202122)中规定的

1.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论文和获奖研究报告;

3.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4.以各级政府名义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奖;

5.授权的职务专利、软件著作权;

6.各类科技创新平台;

7.举办学术报告、开展科技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

(二)相关要求

1.登记工作从91日至1210日,每周五集中进行;

2.项目按立项和结题分别登记;

3.学术论文只登记第一作者;科研项目、专利、科技成果奖、学术著作、科研平台建设等成果涉及多人合作的,应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对团队成员进行赋分,未提供赋分表(科研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的仅登记在第一完成人名下。

4.成果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

立项文件、合同、经费到账证明的原件(校验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两份。已在项目科备案的,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2)论文

期刊原件(校验后返还);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术著作

著作原件一册;封面、版权页、明确承担任务量的前言或后记、目录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4)获奖成果

获奖文件或证书原件(校验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两份。

5)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6)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团队)

成立文件或合同原件(校验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两份。

7)科技活动

活动备案信息,邀请函、合同、讲稿、现场照片、活动报道、活动签到表等第一手材料。

请各单位合理安排、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注意各项工作的截止时限,避免因工作疏漏引起不必要的业务纠纷。未尽事宜请与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张昭   电话:33680030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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