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共咸阳职院委员会关于学院部分内设机构调整更名事项的通知

接中共咸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教育部更名的批复》(咸编办发〔2021〕175号)和《关于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名称职责规范调整的批复》(咸编办发〔2022〕44号)文件,现就我院部分内设机构更名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将基础教育部更名为小学教育学院,增加“小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就业及其各项常规教育教学运行管理”等工作职责。

二、将建筑学院更名为建筑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更名为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学院更名为汽车工程学院。

三、在实训中心基础上组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原实训中心承担的职业技能鉴定职责划转继续教育学院、院内实训项目建设职责划转教务处、欧元贷款项目建设职责划转国有资产管理处、院外实训基地建设职责划转就业与校企合作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主要负责对全院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实施的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